典型病例
先天性斜视的治疗原则
发表时间:2008-07-28 发表者:于刚 (访问人次:1711)

     先天性斜视的治疗原则

   不是所有的先天性斜视都要进行手术的,但在下列情况下,应当首先考虑斜视矫正手术。
(1)发生在新生儿时期的斜视,应当积极争取早期手术,在1~1.5周岁内完成手术为宜。新生儿斜视的早期手术,对于建立双眼视觉和防治弱视意义重大。
(2)1~3岁内发生的斜视如果在配戴矫正眼镜后仍残留内斜视(部分调节性内斜视),可以考虑手术矫正非屈光部分的斜视,有利于儿童弱视的治疗和双眼视觉功能的健全与完善。
(3)3岁以上发生的斜视应首先经过弱视训练或治疗后,视力以恢复正常,但戴矫正眼镜后眼位仍不改变者,可以考虑手术矫正,有利于巩固视功能,有利于建立与完善双眼视功能。
(4)对于弱视训练治疗后,双眼视力恢复得比较好的交替性内、外斜视,应当及时进行手术矫正。有助于建立并完善双眼视觉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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